3月2日,在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检察院召开的全区“两法衔接”工作推进会上,江汉区卫计委和人力资源局分别就借助“两法衔接”平台加强行政执法的经验进行了交流发言。江汉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殷玉梅,市院侦查监督处副处长黄志贵,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海滨等领导及全区16家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单位分管领导和业务部门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会议全文宣读了武汉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武汉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规则》,《规则》进一步明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等部门应当建立信息共享、案情通报和案件移送机制。该规则的出台,也标志着武汉市在促进“两法衔接”方面走在了全国前列。
“2015年,全省统一的‘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并运行以来,我院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9件40人,其中通过平台督促移送犯罪线索28条,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5件36人,我院审查后批准逮捕21件32人,提起公诉17件19人,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其中,监督移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14件15人,监督渔政部门移动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18件36人”。会上,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黎争鸣通报该院开展“两法衔接”的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两法衔接既是依法行政的需要,也是公正司法的需要。”检察长王海滨介绍,早在2008年,该院就在全省率先完成“两法衔接”信息平台搭建工作,并会同区法制办、各行政执法单位确立起案件移送、信息通报、疑难复杂案件联合协调处理及备案审查等多个制度,促进监督前移,该工作经验曾在2010年得到了高检院在武汉举办的知识产权培训班的介绍推广。2015年3月,全省统一的“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上线后,江汉区院第一时间向区委、区政府汇报争取支持,及时对各单位信息管理员进行业务培训、编发培训手册,有效保障了新旧平台的无缝对接和正常运行。“目前,全区共有13家行政执法单位联入新信息平台,共录入信息201条。”王海滨表示。
江汉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殷玉梅充分肯定了该院在“两法衔接”工作中发挥的作用。她指出,要明确责任,完善机制,有力推动“两法衔接”工作深入开展。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要明确各自职责任务、执法权限、办案程序、时限要求,尽快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案件情况通报、执法监督考核等工作制度,尽职履责,加强协作配合,不断提升“两法衔接”工作效率,开创江汉“两法衔接”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四个新江汉”、建设全域中央商务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