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3市任免12名干部,涉多位副市长

09-01 11:24   长江日报-长江网  

宜昌

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9年8月30日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汪元程为宜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

韦星为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鲁平华的宜昌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俊峰的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刘伟玲同志辞去

宜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9年8月30日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因挂职期满,刘伟玲同志提出辞去宜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宜昌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

接受刘伟玲辞去宜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荆州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9年8月29日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梅平为荆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决定免去:

向斌的荆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2019年8月29日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免去:

黄定华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许正刚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杜林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十堰

十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

周锋同志辞去十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9年8月30日十堰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周锋同志因工作变动,请求辞去十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十堰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

接受周锋同志辞去十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十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2019年8月30日十堰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免去陶劲东的十堰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来源:三峡日报、荆州日报、十堰日报、湖北日报微信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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